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工程实训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实习指导教师2名,岗位名称及条件见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勤奋好学,工作踏实,为人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合作,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岗位条件
岗位需求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1 | 数控铣削指导教师 | 1 | 1.能从事数控铣削实训教学; 2.具有高级工以上资格证书及竞赛获奖证书者优先。 | 专科(或技师学院)及以上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 |
2 | 智能制造指导教师 | 1 | 1.能从事智能制造、机电控制类创新训练教学; 2.具有高级工以上资格证书及竞赛获奖证书者优先。 | 专科(或技师学院)及以上 | 智能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数控铣削一一张XX”),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工程实中心教学科邮箱:jchliu@163.com,同时提供其他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8日17:00止。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笔试时验证原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笔试时验证原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一旦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有不实情况,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后续考试,考试通知请关注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网站。
3、本次招聘,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在3人及以上,即进入笔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各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各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工程实训中心网站通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工程实训中心组织,采取实操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实操占70%,答辩占30%。面试成绩在工程实训中心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察体检
根据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待遇
工资待遇按学校非事业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实训中心相关规定执行。保险按当地社保相关规定办理,工资、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发代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工程实训中心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3-2311234,15169285115
电子邮箱:jchliu@163.com
监督电话:05332312979,0533278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