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经济学研究院管理岗位学生助理
选聘启事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岗位学生助理选聘办法(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17〕159 号),因工作需要,法经济学研究院拟选聘管理岗位学生助理(以下简称“学生助理”)2人,具体如下:
一、选聘数目和范围
我校在校研究生。
二、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进行文字处理工作;
2.协助完成研究院与国内外合作单位的联络事宜;
3.完成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在校研究生(1-2年级);政治素质良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学有余力,学习成绩优良,能按规定完成所有学业任务;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具体条件
除上课时间外,其余工作日需要到研究院值班;能熟练应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有意向的学生于2020年5月29日前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岗位学生助理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报名须征得导师同意),学院在6月1日前对学生资格完成审核,并将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及《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岗位学生助理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PDF图片发送至至邮箱linzhang@sdut.edu.cn。
(二)面试与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察,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处。
(三)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四)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指定指导老师组织岗前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要求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待遇
学生助理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取得第二课堂学分,获得岗位工作证明;提前解聘及考核不合格的,不计学分,不能获得工作证明。
每位学生助理完成岗位任务且日常考核合格获得400元/月的劳动报酬。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2781655
法经济学研究院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