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及淄博市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输入工作,现就境外教职工、学生返回及相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各单位一定要按要求将境外拟返回教职工、学生信息提前5天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所在社区报告,同住家属境外返回信息也应提前5天向所在社区报告。
二、请进一步核查《日报告零报告》中境外教职工的情况,补充完善相关信息:表四“现在何城市”栏,只注明国家的,要将所在城市填全,如“韩国首尔”;“何时离校”栏中,加入出国原因(访学、留学、探亲、旅游),如“1日12日,探亲”;已经明确返回时间的一定准确填写。
三、所在单位要做好境外职工返回后隔离期间的生活服务,每天问询健康状况,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联系校医院,联系电话2782207。
四、为落实学校关于建立“人盯人”健康管控体系的要求,对所有返回(包括国内)隔离人员,所在单位都要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被隔离人员的生活服务及健康状况问询,请将联系人姓名填写在《日报告零报告》表三中的P栏内。
请各位联络员将上述意见及时汇报单位负责人,并做好落实。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