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现招聘部分非事业编药剂师、执业医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药剂师2人、执业医师2人,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岗位履职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工作严谨细致,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
2.学历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工作经历满两年或具有硕士学位。
3.各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条件 | 岗位名称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临床医学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工作经历满三年,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内科、外科或全科执业医师 |
1 | 预防医学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工作经历满三年,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 |
2 | 药学等相关专业,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剂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 | 药剂师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应聘简历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校医院邮箱:yiyuan@sdut.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一旦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有不实情况,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学校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各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各岗位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学校研究
(五)公示
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管理办法与待遇
(一)管理办法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二)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按学校现行标准执行,根据淄博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发放与保险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3-2782207
联系人: 赵老师
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 校医院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