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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2019-09-16 作者: 阅读: 194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现招聘部分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岗位履职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2学历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915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条件执行)。

3各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专业技术岗

1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韩国留学背景,有韩国语教学经验,善于跟学生沟通,工作严谨细致,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韩国语教师


一般管理岗

1

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严谨细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网络推广的能力和经验。

学院办公室秘书


一般管理岗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培训项目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培训项目的谈判、策划、组织、带班、主持等工作,工作严谨细致,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能力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培训项目管理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山东理工大学选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其他报名材料,以上材料打包后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韩国语教师——张XX”),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邮箱:jxjyxy@sdut.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19919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核

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一旦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有不实情况,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采用网站发布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请及时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jxjy.sdut.edu.cn)。若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比例低于1:3,则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及时关注。

1笔试

各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同意应聘介绍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学校研究

(五)公示

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管理办法与待遇

(一)管理办法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拟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二)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按学校现行标准执行,根据淄博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发放与保险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四、其他

招聘简章以及成绩发布均以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内容为准,未经允许,请勿转发。

五、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 薛老师 

联系电话:    0533-2317606 

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docx


 

        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

        山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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