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理工大党办发〔2018〕18号)的要求,人力资源处、人才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工作目标:进一步厘清职权事项 、优化工作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查找评估廉政风险点(岗位、科室、部门)、强化内部管理控制,促进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落实责任和建立完善监控体系,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设优秀处室,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人力资源开发建设保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6月10)
(一)组织学习。
6月1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学习学校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习了《山东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各科室负责人查找相关资料,在科室内学习交流,进一步学习《山东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方法步骤以及有关要求,为后续工作做好基础。
(二)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工作小组:
组 长:王介忠 张晓连
副组长:于洪华 武海燕
成 员:杨晓婧 孙志毅 孙梅霞 刘英 王军辉
专人负责:杨晓婧
分六个板块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明确板块内容,明确责任科室,明确首位责任人。
1.人才工作(人才办)(于洪华)
2.师资工作(师资科)(杨晓婧)
3.人事管理工作(人事科)(孙志毅)
4.劳资社保工作(劳资社保科)(孙梅霞)
5.档案管理工作(档案信息室)(刘英)
6.博士后管理工作(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王军辉)
(三)制定工作方案,并细化落实。
二、查找廉政风险点及廉政风险等级评估阶段(6月11日-6月24日)
各科室要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要突出重点、关键环节,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
(一)厘清职权事项。
根据学校授权的工作职责,对职权事项进行梳理(对跨部门的职权做好协调),逐项审核确定各职权事项、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填写《人力资源处、人才办职权事项目录表》,经工作小组讨论研究后,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6月12-14日)。
(二)梳理工作业务流程。
各科室及全体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处、人才办职权事项目录表》确定的各自负责的职权事项,梳理工作业务流程和工作业务流程上的主要环节,在系统分析查找廉政风险事项基础上,按照岗位不相容原则合理分工,并与科室职责、个人岗位职责相对应。(6月13-18日)。
(三)查找评估廉政风险。
根据职权事项和工作业务流程,按照工作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廉政风险事务,按照个人、查找科室、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参照《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原则》,评估廉政风险等级,并经分管处长审核。(6月16-20日)
(四)评估确认廉政风险。
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填写部门《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经工作小组讨论研究后,部门《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和个人《岗位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6月22-24日)。
三、制定措施阶段(6月25日—7月6日)
(一)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工作业务流程。
各科室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完善,使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工作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每项业务,绘制业务流程图,明确业务承办科室、运作程序、监督制约,确保简明清晰、程序规范、易于操作、方便办事,经分管处长审核,工作小组审议后,编制《廉政风险业务流程目录》,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6月29-30日)。
(二)制定防控措施。
各科室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通过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办事公开机制等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经工作小组讨论研究后,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月1-6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带头明晰职责边界、查找岗位职责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担当意识和纪律意识。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等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并狠抓落实。同时要加强配合协调,注重做好部门单位之间、部门内部科室之间的风险防控管理的衔接工作。
(三)信息公开与备案工作。坚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信息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同时将工作小组名单、工作方案等要求的有关材料装订成册报学校备案。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