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
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1号)要求,现将2017年上半年我校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共3个,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规定免试要求的人员(博士、师范毕业生)可以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试地点。我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点,考场分布等事宜待报名后,按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具体通知。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起止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2017年4月8日 | 10:00—11:30 | 综合 | 90分钟 |
2017年4月8日 | 14:00—15:00 | 高等教育学 | 60分钟 |
2017年4月8日 | 15:30—16:3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60分钟 |
(四)补考及时间安排。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当年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补考日期 | 补考起止时间 | 补考科目 | 补考时间 |
2017年5月13日 | 10:00—11:30 | 综合 | 90分钟 |
2017年5月13日 | 14:00—15:00 | 高等教育学 | 60分钟 |
2017年5月13日 | 15:30—16:3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60分钟 |
二、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正常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任务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5日至22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 ( http://www.sdhe.gov.cn:8080/login.html,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我校将于2017年3月23日至30日通过“系统”对本校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4月6日至7日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补考申请。4月份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24日至28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我校将于2017年5月2日至5日通过“系统”对本校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12日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如遇问题,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由人事处统一与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收费
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即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由学校代收,并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考试费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鲁财综〔2014〕70号)要求及时上缴省级国库。科目三考试不收取费用。
四、考试成绩及使用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考生可登录“系统”进行查询。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五、考风考纪
严肃考风考纪,学校按要求均采用具备监控条件的标准化考场安排考试,全程录像,考生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成绩无效,须重新参加培训,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请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考试费交至人事处师资科(鸿远楼702-1房间),联系电话:2781219,联系人:杨晓婧。
人事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