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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2016-12-27 作者: 阅读: 4597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基建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2,其中招聘岗位一:工程安装1个,岗位二:工程造价1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熟练掌握技术标准,施工规范。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能够胜任本专业相关工作。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爱岗敬业,工作踏实,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

(二)岗位条件

1、岗位一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暖通)、给排水工程。

2、岗位二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3、有工作经验和监理、造价、建造工程师等专业资质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基建处岗位一XX”),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校人事科(专用邮箱:rsk@sdut.edu.cn),提供应聘简历和其他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7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一旦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情况,即取消其应聘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学校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各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组织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成绩并列的,则一并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待遇

所聘岗位为学校非事业编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照学校事业编制同类岗位同职级人员标准执行保险按当地社保相关规定办理,工资、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发代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武老师、基建处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0019、0533-2780801

电子邮箱:rsk@sdut.edu.cn

附件:非事业编人员报名表.doc 报名表.xlsx 

 

  • 电话:0533-2780019 王老师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邮编:25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