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0号,附件1)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附件2)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材料分为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
电子材料请各申报人选于2016年6月24日前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书面材料一式2份,请各申报人选按照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师资科(鸿远楼0703-1房间)。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教育部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3.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pdf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