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44号)规定,为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经专家评议通过的我校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机械工程学院孙殿柱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3日
接访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接访地点:鸿远楼0703-1房间
联 系 人:杜清玲
联系电话:2781219
附件:孙殿柱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pdf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