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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6-03-23 作者: 阅读: 1293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494号),现将2016年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研究方向与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一致,具有协助指导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能力的专家学者,经个人申请、流动站审核、学校审批和网上公示等环节,可取得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2博士后合作导师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具备招生资格的在编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

2)学术水平高、主持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经费充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其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继续保留。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需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见附件),请于330日前,将本人签字承诺的申请表送交机械工程学院业务秘书室(12号教学楼536房间)。

2、流动站审核:流动站委托博士后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审核推荐,于42日前将签署意见的申请表统一送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鸿远楼703-1房间)。

3学校审批: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汇总流动站审核结果,并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

4、网上公示:经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合作导师名单,将于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201603.doc

 

 

机械工程学院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322

 

  • 电话:0533-2780019 王老师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邮编:25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