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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人员招收简章

2015-03-11 作者: 阅读: 993

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4年设立,现拥有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2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科一直致力于机械工程相关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及装备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在机械设计及高性能零件、车辆及其电子电气、农业机械与装备等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方向,并承担了大批高水平科研项目,解决了机械工程领域多个关键共性基础和技术问题。先后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5项、省部级奖励30余项,为机械工程学科发展和行业进步,特别是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强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机械工程学科领域现有工作人员94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44人,博士生导师1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1人。还有来自国内外多名知名学者被聘为我院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

一、申请资格

1.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具备流动站要求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申请程序

凡申请做博士后者,应提前向我校设站单位或校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进站申报,申报成功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相关表格,首页右下方需有校验码);

2.本人简历及所在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评语;

3.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是申请人博士生指导教师);

4.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决议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无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者在进站时要及时补交),申请做第二站博士后者,应有第一站工作的证明和博士后证书;

5.科研情况简介(已发表的科研论文题目和刊物名称、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博士学位论文摘要等);

6.培养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国家统一分配的博士毕业生,须由博士生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委托、在职、定向培养及其他已有工作分配协议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同意本人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并注明其出站后的分配去向);

7.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及配偶及子女情况;

8.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小组)推荐意见(仅留学博士需提供)。

三、工资福利待遇

学校为博士后人员提供优越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1.全职博士后人员,享受副教授七级工资及岗位津贴待遇,同时享受与我校教职工相同职务职级的其他福利待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随迁,在学校所在地申报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

2.在职博士后人员,学校每月发放2000元的生活补贴。

3.由学校提供住房的,免交房租;租房的,学校提供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 山东理工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049    

联 系 人:杜清玲   

联系电话:05332781219

    箱:szk@s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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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0533-2780019 王老师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邮编:255300